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站首页部门职能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助学服务就业创业心理健康党建园地队伍建设
 
  学生工作部  
 
 政策规定 
 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 
 补助补偿 
 
  奖助学金
当前位置: 首页 > 助学服务 > 奖助学金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04日 17:12      浏览:

各学院: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福建助学”APP的通知》(闽教办学〔2018〕1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9、2020、2021、2022级在校学生。

二、认定依据

参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1〕16号)。

三、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其他困难三个等级。

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包括:经“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出的:1.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3.孤儿,4.残疾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并持有相关证件的:5.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6.优抚对象子女等六类学生以及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其他困难:指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介于困难和不困难之间,处于困难边缘。

四、操作系统

“福建助学”App,学生通过手机端(应用宝或手机软件商城下载4.1.2及以上版本,往年低级版本卸载掉重新下载安装)登录,教师通过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s://zxbmanager.ksdao.com:9300/zxb/login/login.do。

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10月7日前

(1)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

(2)通过班会、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等形式告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事宜;

(3)组织学生学习《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1〕16号)和《“福建助学”系统操作及业务流程培训》(附件1);

(4)申请认定的学生通过“福建助学”App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5)辅导员通过“福建助学”App审核学生信息。

2.10月14日前

(1)辅导员通过“福建助学”App系统设置民主互评;

(2)各学院对异常数据复核,进行家访、访谈等方式核实;

(3)学院各级账户(一般为辅导员账户)下载认定申请表,再点击通过。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手写个人承诺;

(4)学院将申请数据提交学校切线。

(二)认定过程说明

1.申请认定学生登录“福建助学”App填写申请时,注意要按照相关栏目“备注”或“示例”的要求填写,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须能反映学生近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材料要清晰工整,建议上传原件扫描件;

2.学院对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1〕16号)的认定标准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建档立卡、低保等六类学生。“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出的建档立卡、低保(含特困供养)、孤儿、残疾学生电子名单已发送到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邮箱,如电子名单中有学生自愿放弃国家资助,学生需填写《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申请的声明》(附件2);

3.学院规范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和班级(专业)资助档案,每学期至少约谈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其在校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切实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成长,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帮扶工作。

六、提交材料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名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申请表》、《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申请的声明》各一式一份,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7日之前交学生工作部210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210362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4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学校主页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教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体育学院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海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电话:0591—85258505 ;邮编:350300

(C)版权所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