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主站首页部门职能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助学服务就业创业心理健康党建园地队伍建设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 
 制度规定 
 优秀学生事迹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5日 11:2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以下均简称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3月20日-3月28日

   学院审核时间:3月29日-4月3日

三、评选条件

(一)2020级毕业生、2022级(专升本)毕业生严格按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3〕2号)相关标准进行评选;部分因学籍异动的2020级毕业生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相关标准进行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具体人数参见《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附件5)。各学院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三)本科生评选文件中提及“优秀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指的是大学四年的体测总成绩需合格。

(四)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第三条第(二)点第5小点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3〕2号)第三条第2点第(5)小点推荐的基层优秀毕业生,指标单列,于2024年9月左右学生到岗服务后另行发文表彰,本次不予推荐。若学生本身同时符合其他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可参与本次评选(计入附表名额)。

(五)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各学院应按要求,逐一审核审批表中的信息是否符合学生手册中的评优条件,审核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布学生工作部监督电话:85258505。

(二)各学院于4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说明(附件3,一式一份)、2024届优秀毕业生一览表(附件4,一式一份)、公示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三)纸质材料送至联兴楼303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林老师。附件3及附件4电子档发送电子邮箱:fsyxsjg@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5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学校主页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文化与法律学院(海…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教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体育学院 |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 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与包装工程学院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海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电话:0591—85258505 ;邮编:350300

(C)版权所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