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师委学工〔2021〕8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以下均简称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3月15日至3月28日。
学院审核结束时间:4月2日。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按评选办法及评选时间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优秀毕业生的审核、评定,并在审核结束时间前公示完毕。各学院于4月3日前提交纸质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附件2)、2021届优秀毕业生一览表(附件3),并将附件2及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xxszzzx@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相关标准和程序规定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
(二)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具体人数参见附表。各学院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学科专业的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三)本科生评选文件中提及“优秀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指的是大学四年的体测总成绩需合格。
(四)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五)材料送达地址:科学楼207室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85258505。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