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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减免学费的通知
2024年12月03日 14:4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闽技术师院学〔2024〕14号),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本学年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者。

二、申请时间

2024123-20241216日。

三、申请条件

依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闽技术师院学〔2024〕14号)第五条。

四、申请程序

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提供与申请减免类型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院按照重点减免与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拟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姓名、年级、专业、减免金额监督电话等)5个工作日,12月16日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学生减免学费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学生工作部,并将汇总表电子材料发到邮箱xsgzbzzk@fpnu.edu.cn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当年减免学费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者;生活有铺张浪费现象或高消费行为者;学年各类资助总额(不含国家助学金)超过当年所应缴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者。

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凡属弄虚作假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而获得减免学费者,学校将追缴已减免的学费,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学院在受理、审核减免学费申请过程中,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鼓励学生积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注意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教育他们勤奋学习,奋发有为。

工作人员在办理学生减免学费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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